破规共犯_第一章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   第一章 (第9/9页)

察将两人带走。

    事情传得很快,李母两眼一黑,晕倒在地,前脚失去大儿子,后脚二儿子涉及故意伤害罪,被送进医院,李父气得脸色铁青,吩咐人找律师,还要申请保释,再怎么样,那也是他们的儿子。刚保释下来,李栩就被立刻禁足在家里三个月多,到了十月,张叔着急敲门,他打开门问:“怎么了?张叔。”

    张叔不忍地道:“夫人先生,出车祸了,没能回来……”

    李栩沉默许久,递了一张卡给他:“卡里有八十万,你拿着用吧,这里已经不再是家了,爸妈公司,我会处理,你不用管我,我会照顾好自己。”

    张叔指尖发颤接过卡,几乎快老泪纵横,转身走远,他做不了什么:少爷决定的事,任何人也改变不了。

    从此,再无李家。

    近日,南云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景,强制猥亵罪、袭警罪、侮辱罪、故意杀人罪……依法应予严惩,经查明,被告人张景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他人,袭击民警,致其而亡,判处死刑。

    原缉毒队长闻骁潜伏警局窃取机密、通风报信,脱逃后被抓获,其犯罪团伙致使缉毒民警牺牲,归案后公然挑衅殉职警员家属,情节极其恶劣,以徇私枉法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、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……罪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。

    关于缉毒民警身份公开的情况说明。

    池翊生,男,系云南省南云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编毒民警,警号:040721。该同志于2026年7月27日在缉毒任务中不幸牺牲,现依规对其身份予以公开。经核查,该同志无父母、配偶、子女等直系亲属,情况核查属实。

    特此说明。

    南云市公安局禁毒支队(公章)

    2026年10月12日

    第一年。

    烈士陵园,有个男孩天天来,一站就是一整天。

    第二年。

    依旧如此。

    只是这天,那人蹲在墓前抚摸着碑,左手无名指上戴着枚戒指,阳光正好,映得它好看闪烁,五指对向蔚蓝长空,向阳而飞,栩栩如生。

    他打开蝶纹金色白盒,刚要拿起另一枚戒指,特制玄关处掉落了一封密封恰到好处的信件,拆开一看,原来是爱人。

    迟来的幸福,总会降临在人们身上,我不要说喜欢你,我要说去爱你。

    哎,小朋友儿,怎么还哭上了?不哭噢,吃颗糖,哥哥哄你。知道你爱哭,所以,天天备糖给你,苦中作甜,最多两颗,蛀牙了可怎么办?

    还哭吗?笨蛋,大胆往前走,哥永远都在,不说在前在后,只说我在,因为,在前你会跟丢,在后你会走丢。有什么委屈跟哥哥讲,哥哥替你揍他,好不好?哥知道,你从不是别人口中的娇气任性,而是个坚强勇敢的男孩。

    如果爱你是种错误,那我愿一错再错。

    李栩,我等你好久了。

    哪天哥哥不在了,请别伤心,风会替我吻你。

    男孩似心灵所感,抬眼看向天际,起风了。

    又哭了吗?

    哭了。

    一吻久别,重逢泪流。

    两年前。

    我二十五岁,我哥二十九岁。

    两年后。

    我二十七岁,我哥还在二十九岁。

    “该走了。”卷发女人单手插兜朝那人喊了一声,牵着所爱之人的手,心里早已欲言又止:为爱而生,固然好,可……何尝不是活受罪,还好,我的处处不会。

    那人起身与他们一起离开了陸园。

    第三年。

    那人没有再出现在烈士陵园。

    第四年。

    依旧如此。

    往后余生从未有人见过他。

    他的朋友们说,他走得很安详。

    晚霞映红半边天,浪花拍打礁石,海水没过李栩清瘦的小腿,风拂乱发丝,白衣衬衫勾勒出肩膀单薄,一跃跌落深海,冷意浸渗肌骨,窒息感涌进肺腑,眼前只剩模糊幽蓝,世界失了声,也失了天光。

    哥,我失信了。

    下辈子再见。

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